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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办法

发布日期:2023-04-28   来源:   点击量:

西安翻译学院

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办法

( 2021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机制,准确评价辅导员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建立科学、合理的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导向和激励作用,提升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017〕43号)和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工〔2021〕212号)精神,按照《西安翻译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 (西译党发〔2021〕29号)规定,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考核辅导员师德师风、履职情况和工作业绩,注重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基础工作与体现创新工作相结合。

第三条 全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程序统一开展。

第二章 考核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担任组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处、纪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质评办、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和学生共同参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工作人员由学生工作部(处)选调组成,负责辅导员考核评价的相关事宜。

第五条 辅导员考核评价实行全过程公开制度,开展阳光考评,广泛接受学校领导、教职工、学生的监督,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条 按照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考核统一要求,由学工部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常规工作与特殊工作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辅导员考评制度。

第七条 工作不满一年的辅导员不参加年度考评。

第八条 辅导员对本人或他人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申请复议。

第三章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

第九条 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由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岗位履职情况、评价评议4个一级指标构成,共包含18个二级 指标,60 项具体考核点,总分共计 100 分。

(一)师德师风(10分)包含:政治素养、工作作风两个部分。

(二)工作业绩(40分)包含:个人工作成果、所带班级学业水平、所负责学生获得的成果三部分。

(三)履职情况(40分)包含:思想政治教育与价值引领、班团建设、学风建设、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处理、就业创业指导等八个方面。

(四)评价(10分)包含:学生评价、领导评价、科室评 价、同行评价、自我评价等五个方面。

第十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及以上)、良好(75分~ 84 分,含75分)、合格(60分~74分,含6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 年度优秀等级辅导员人数不得高于参加考评总人数比例的15%。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第十二条 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岗位调整、岗位 聘任、职称评定、职级晋升、奖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学校重视发挥考核评价机制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对圆满完成学校、学院各项任务,工作出色,考核优秀的辅导员,评选材料进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报学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工作特别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由学校推荐参加陕西省、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转岗或辞退。

(一)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等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学生评价差或反映问题较多,失去多数学生信任。

(三)因本人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后果。

(四)因身心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

(五)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

(六)入职以来不追求进步,在可以提高和晋升的条件下, 学历、职称、职务在 8 年内均无提高或晋升。

(七)有职务违法违纪行为或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法律 制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2日起执行。

附件:西安翻译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考评标准

附件

西安翻译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考评标准

一 级 指 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指标描述

评分标准

10

政治

素养

4 分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得 2 分; 在教育管理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分。

2.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恪尽职守、积极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

所负责班级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超总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者得 1 分;所负责班级学生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超班 级总人数 10%以上者得 1 分。

工作

作风

6 分

3.以学生为本, 遵循教育规律, 工作人性化, 尊 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受学生爱戴,与学生相处融洽且无投诉者得 1 分;一学期 内有一次投诉者扣 0.5 分,两次及以上者不得分。

4.秉持学术良知, 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 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诚实守信,无弄虚作假行为者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5.传播优秀文化, 热心公益, 服务意识强, 自觉 承担社会义务,积极为学生提供专业服务。

有计划开展学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全面 发展,为学生成长服务提供咨询、指导服务者得 1 分,否 则不得分。

一 级 指 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指标描述

评分标准

10

工作

作风


6.以高尚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感染学生, 言行雅 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 以身作则。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自觉 抵制有损师德形象行为者得 1 分。有举止言行失范、收受 学生或家长馈赠、违反校规校级等失德行为者不得分。

7.有团队协作意识, 有集体荣誉感, 能主动承担 公共事务,能按要求履行执行义务。

积极承担公共事务,能圆满完成临时工作任务,能认真履 行值班工作者得 1 分;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不能圆满 完成者扣 0.5 分,值班迟到、早退或履职不到位的扣 0.5 分。

8.遵守基本工作制度, 不迟到、早退; 遵守请假 制度,不随意旷工。

一学期内全勤者得 1 分;一学期有三次以上迟到、早退行 为者扣 0.5 分;无故旷工者不得分,连续请假超 7 天以上 者不得分(婚、丧、产假除外)。

40

个人

成果

10 分

9.评优荣誉

获得一项以上校内荣誉称号的得 2 分;获得一项以上省级 或以上表彰者得 4 分;未获得荣誉者不得分。

10.学术成果

一学期内发表一篇论文、或参与一项研究或撰写工作案例 进行推广的得 2 分;公开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含一篇) 以上论文,或作为主持人完成项目研究或出版一部专著者 得 4 分。

一 级 指 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指标描述

评分标准

40



11.工作成效

所负责班级被评为“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所 负责基层党团工作获得“优秀集体”表彰的得 2 分;所负 责工作未获得集体荣誉者不得分。

所带

班级

学业

水平

20 分

12.所负责班级学风蔚然,期末考试成绩整体良 好,挂科率低。

所负责班级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居本专业第一,且学生挂科 率低于 5%的得 4 分;所负责班级期末考试成绩居本专业第 二、第三,且学生挂科率低于 8%的得 2 分;其它情况不得 分。

13.学生考研及专升本

所负责本科班级学生考研参考率达到 30%以上,专科班级专 升本录取率高于 90%的得 4 分;本科班级学生研究生参考率 达到 15%—30%,专科班级学生专升本率 80%—90%的得 2 分; 其它情况不得分。

14.四六级及公共英语 A 级考试成绩

所负责本科班级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 30%以上、六级通过率 达到 10%以上, 专科班级公共英语考试合格率达到 20%以上 的得 4 分;本科班级英语四级通过率 20%-30%、六级通过率 5%—10%,专科公共英语考试合格率达到 10%—20%的得2分; 其它情况不得分。

一 级 指 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指标描述

评分标准

40

所带

班级

学业

水平


15.专业相关资格证书

所负责班级学生获得专业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比例排名本专 业第一的得 4 分;排名第二、三名的得 2 分;其它情况不 得分。

16.学业帮扶

所负责班级有学业帮扶计划, 且认真落实, 效果明显的得 4 分;有学业帮扶计划,但工作效果不够显著的得 2 分;无 学业帮扶计划的不得分。

所负

责学

生获

得的

成果

10 分

17.学生评优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

所负责班级有学生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得 6 分;省部级 得 4 分;校级荣誉获得者 5 人以上得 2 分;其它情况不得 分。

18.学生个人学业成果

所负责班级学生发表专著、获得专利或 5 人以上公开发表 论文的得 2 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19.学生服务社会

所负责班级学生有 10%以上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活动者得 2 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一 级 指 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指标描述

评分标准

40

思想

政治

教育

和价

值引

5 分

20.每月至少召开两次主题班会,引导广大学生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 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按照要求召开班会并做详细记录得 1 分;召开班会但班会 记录不详细者得 0.5 分;未按要求召开班会且无记录记不 得分。

21.积极利用网络平台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 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 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每月进行思想理论教育或价值引领宣传 3 次及以上且效果 显著得 1 分; 1~2 次得 0.5 分;仅 1 次或未宣讲的不得分。

22.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 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 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活动, 成绩显著者得 1 分;能正确引导学生,对学生思想了解仅 限于表象的得 0.5 分;不能深入学生,未组织各类指导活 动的不得分。

2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排查, 并有详细档案记录。

学生思想状况掌握全面且有详细记录档案得 1 分;虽有排 查但档案记录不详细得 0.5 分;无排查不得分。



一 级 指 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指标描述

评分标准




24.每周至少与五名学生重点谈心谈话,交流思 想。谈心谈话要有记录并由学生签字认可;建立 重点关注学生档案。

每周与学生谈心谈话超于 5 人者得 1 分;经常与学生开展 谈心谈话但达不到每周 5 人标准的得 0.5 分;未建立重点 关注学生档案, 且每周与学生谈心谈话低于 3 人的不得分。

班团

建设

5 分

25.班务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且有详细记录。

班务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且有详细记录者得 2 分; 工作计划、 总结落实到位,但记录不详细者得 1 分;无计划总结不得 分。

26.班委会、团支部建设情况。

班、团机构健全得 2 分,其中有一项不健全不得分。

27.每月召开班、团干部例会两次,指导班、团 干部积极开展工作。

指导班团干部例会每月 2 次及以上者得 1 分; 否则不得分。

学风

建设

5 分

28.了解所带班级教学进度、效果以及学习风气。

每周至少一次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且有记录 得 2 分; 与任课教师月交流 2—3 次的得 1 分; 低于两次不 得分。

29.所带学生尊师重教、团结互助、崇尚公德、 学风厚重情况。

师生关系融洽、班级学习风气浓厚,课堂违纪违规现象少 得 2 分;有课堂违纪违规行为,能及时整顿者得 1 分;对 学生学风差仍置之不理者不得分。

一 级 指 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指标描述

评分标准




30.各类考试违纪率低

各类考试无学生违规违纪者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日常

事务

管理

10 分

31.学生奖、勤、贷、免、助、评优等政策落实 情况。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且无投诉者得 1 分;基本能完成工 作任务的得 0.5 分;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不得分。

32.违反《十不准》或其它校规包括: 不戴校徽、 染彩发、男生长发;男、女交往行为不得体;周 内夜不归宿或外出通宵上网;翻越围墙。

所带班级无学生违规行为得 1 分;查处违规学生,一名减 0.1 分。

33.违反校纪:旷课;打架、酗酒闹事、偷盗; 考试违纪: 包括作弊, 旷考等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所带班级无学生违纪行为得 1 分;查处违纪学生,一名减 0.5 分,扣分上限 3 分。

34.责任班级及上课教室卫生情况。(含黑板、 课桌、墙壁、地面、墙角、门窗)

责任教室及上课教室卫生长期良好得 1 分;长期不达标者 不得分。

30.经常性深入学生公寓, 掌握学生在公寓就寝、 遵纪和宿舍卫生等情况。

每周至少进学生公寓一次并认真撰写工作志得 1 分;未按 照安排值班一次扣 0.5 分;一个月内有两以上未进公寓值 班者不得分。

35.每月按要求排查学生矛盾纠纷,且有重点关 注学生档案。

排查工作仔细认真无纰漏得 1 分,排查不到位且重点关注 学生档案不全不得分。



一 级 指 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指标描述

评分标准




32.有计划的开展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 育活动。

每月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健康防疫、法制宣传等专题活动 得 1 分;组织 1-2 次的得 1 分,未组织者不得分。

36.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经常积极参与者得 1 分;基本不参与者不得分。

37.校、院及相关职能处室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能按时完成任务得 1 分;延期完成或未完成工作任务者不 得分。

38.辅导员办公室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整洁良好得 1 分;卫生脏乱差全体成员不得分。

心理

健康

教育

与咨

5 分

39.积极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 工作,主动配合 325-525 等专项活动,认真完成 心理普查工作任务。

及时协助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得 1 分;能完成任务的得 0.5 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

40.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做好 预防工作。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心理问题排查并进行疏导的得 1 分;只 有排查未及时疏导得 0.5 分;不开展排查不得分。

41.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 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得 1 分;组 织一次得 0.5 分;不组织者不得分。

一 级 指 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指标描述

评分标准




42.心理危机事件处理。

能按照四级危机干预体系妥善处理班级心理危机事件的得 1 分; 能妥善处理心理危机事件但不按干预体系进行得 0.5 分;心理危机事件处理不妥当的不得分。

43.心理委员工作指导。

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心理委员工作指导活动得 1 分;开展一 次的得 0.5 分;未开展指导工作的不得分。

网络

思想

政治

教育

3 分

44.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 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

建立个人微博、思想政治教育公众号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阵地,且经常性发表或转载网文进行教育活动的得 1 分; 否则不得分。

45.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 先进文化。

有班级微信群、 QQ 群并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得 0.5 分;每月 少于两次通过班级群开展专题文化传播者不得分。

46.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 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 传播正能量。

所负责学生无网瘾、上网习惯良好,不在网络上造谣、传 谣者得 0.5 分;否则不得分。

47.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 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经常与学生通过网络工具进行学习生活辅导,学生信任且 愿意交流者得 0.5 分,否则不得分。



一 级 指 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指标描述

评分标准




48.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成果。

有明显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且值得推广的得 0.5 分;否则不得分。

校园

危机

事件

处理

2 分

49.按要求在节假期或重大活动前进行安全主题 教育。

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得 0.5 分;未进行教育者不得分。

50.按照学校、学院危机事件工作预案,积极完 成工作任务。

有大局观, 在突发危机事件时能积极主动协助工作者得 0.5 分;推诿或不能完成任务者不得分。

51.在发生校园危机事件时,能初步稳定局面控 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 报。

按要求积极应对者得 0.5 分; 置身事外不理不睬者不得分。

52.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所负责班级学生发生校园危机事件能认真总结并进行研究 分析者得 0.5 分;不总结者不得分。

就业

创业

指导

5 分

53.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 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学生到基层、到 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有系统的引导学生职业规划并予以实施者得 2 分;开展学 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但不成系统者得 1 分;未开展者 不得分。

一 级 指 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指标描述

评分标准




54.创新创业指导工作。

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指导, 学生创新创业成绩显著者得 2 分; 能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得 1 分,未开展工作不得分。

55.就业指导工作。

掌握学生就业情况,并有针对性开展工作者得 1 分;否则 不得分。

10

学生

评价

2 分

56.评价方式:采取班级学生无记名评分、结合 问卷调查,班、团干部座谈及个别学生谈话等。

综合评价后分别得 2 分、 1.5 分、 1 分。

领导

评价

2 分

57.评价内容: 主管领导从思想素质、知识水平、 工作能力、综合表现、发展潜力等评价。

主管领导综合评价后分别得 2 分、 1.5 分、 1 分。

科室

评价

2 分

58.评价内容:职能部门从学生到课率、学习成 绩以及活动开展等方面评价。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党团组织、教务办等部门领导召开会议 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分别得 2 分、 1.5 分、 1 分。

同行

评价

2 分

59.评价内容:由学院组织其他辅导员结合日常 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学院组织其他辅导员综合评定后分别得 2 分、1.5 分、1 分。

自我

评价

2 分

60.对履职情况做出全面总结和客观分析。

较全面、客观评价得 2 分; 不能全面正确分析总结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