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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7   来源:   点击量:

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学生资助宣传的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发挥资助育人实效,学校决定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中选聘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动员

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是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迫切需要,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是广大学子中的优秀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同时,获奖者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更有感情,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可依靠的重要力量。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调动本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

二、选聘对象

学校在校在籍的国家奖学金学生和部分励志奖学金学生(年度不限)

、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

3.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学生中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宣传形式及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国奖学生的积极性,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选聘活动中来,让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2.各二级学院组织有意向的国家奖学金学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填写《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附件)(每院至少2名),于5月31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举行“学生资助大使”聘任仪式,颁发聘书,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3.各二级学院应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为主,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根据学生自身情况,通过与社会实践、资助育人活动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宣传活动。

4.学校将进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比表彰,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颁发荣誉证书。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