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帮助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和《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陕西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新疆籍(指新疆生源)各民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五)申请人必须从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产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二)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 必修课 )补考不及格者;
(三)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四)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五)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六)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七)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三、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分为二个等级:一等资助金额为1200元/人,二等资助金额800元/人。
四、名额分配
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五、申请程序
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符合资助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附件2),班级进行民主评议,经辅导员初审签字后,连同有关材料交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议,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后上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并在全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终确定受助名单。资助款由学校计划财务处划拨至受资助学生的银行账户。
六、材料报送
(一)学生个人申请资料包括《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鉴定、个人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二)《西安翻译学院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名单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报电子版);
(三)二级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工作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四)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3月17日——3月18日。
七、工作要求
(一)资助学生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资助金不能实行平均主义,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习情况和日常综合表现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受资助学生,确保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
(三)资助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实施。二级学院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受资助学生名单及获资助标准在本院内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汇总。
(四)各二级学院在评审过程中应综合考虑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以及已获得资助情况,合理评定资助等级。2020级学生参考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其他年级学生的成绩参考2020学年历次期末考试成绩。
(五)各二级学院要坚持精准资助与德育工作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一是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关注受资助学生学业发展情况;二是加强感恩诚信和励志教育,引导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履行应尽义务,积极进取,励志成才。
材料接收地址:科技楼一楼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钰 联系电话:85898977
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5日
附件2
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
学院 |
| 专业班级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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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本人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1寸 照片 |
身份证号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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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卡号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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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必修课门,其中不及格门 |
困难程度 | □特殊困难 □一般困难 |
家庭 成员 及 经济 收入 情况 | 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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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口 | □城镇 □农村 | 家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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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业 | 关系 | 年龄 | 工作单位 | 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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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等级 | □一等资助 □二等资助 |
申请 理由 (对个人情况进行总结并说明本人家庭经济状况) | 申请人签字: 日期: |
辅导员 意见 | 辅导员签字: 日期: |
学院 意见 | 签字(盖章): 日期: |
学校 意见 | 签字(盖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