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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6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推进我校学风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追求卓越的学习热情,表彰在2023-2024学年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形成人人学榜样、争先进的良好学习氛围,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用,学校决定启动2023-2024学年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计划内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和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依据

1.《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西译院发〔2023〕83号);

2.《西安翻译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细则(修订)》(附件三);

3.《西安翻译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修订)》(附件四);

4.《西安翻译学院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附件五);

5.《西安翻译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细则(修订)》(附件六);

三、评选名额

2023-2024学年先进集体共评选223个班级、先进个人共评选1604人。

1. 优良学风班175个;

2.先进班集体48个;

3.一等奖学金57人;

4.二等奖学金283人;

5.三等奖学金561人;

6.优秀学生干部703人;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或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辅导员对申请集体考评,确定初审名单;

3.二级学院综合办对初审名单进行审核;

4.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名单进行审议;

5.二级学院进行评优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6.12月10日前,二级学院将申报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及公示照片,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院实际,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和评议细则。

2.在评选过程中坚持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增强评选信息的透明度。

3.评选名单须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4. 评选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报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刘  钰     联系电话:85898977

附件一: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学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西安翻译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细则(修订)

附件四:西安翻译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修订)

附件五:西安翻译学院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附件六:西安翻译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细则(修订)


西安翻译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