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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1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树立榜样,奖励先进,构建优良的学风氛围,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相关通知和《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资助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试行)》(西译院发〔2021〕41 号),经西安翻译学院 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研究,现将我校 2020-2021 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 8000 元。

二、评选时间

2021 年 9 月 10 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三、评选原则

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西译院发〔2021〕41 号)和《西安翻译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切实将奖学金颁发给特别优秀的学生。

四、名额分配

全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 31 人,其中本科 19 人,专科 12 人。学校在上报本校初评拟获国家奖学金人选材料时,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给学校的国家奖学金人数计划的 1.2 倍上报推荐学生材料,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计划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16942 人,其中本科 11083 人,专科 5859 人。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参考以上数据。

五、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计划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2.成绩要求:申请年度内所有必修课、指定选修课考核成绩及格,且申请年度内成绩排名名列本年级或本专业前 3%;

3.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本年级本专业前 3%,但达到本年级本专业前 5%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4.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申请年度内体测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5.申请年度内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以及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优先申报;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申报。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受到党、团、行政、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以及有违规违纪记录者;

2.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有不及格者;

3.无故未按时报到注册者;

4.留级或降级后的第一学年;

5.申请年度内旷课累计 5 节以上者;请事假累计 5 天以上者;请病假累计 10 天以上者;

6.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者;

7.生活奢侈,铺张浪费者。

七、相关事项

1.评审程序: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班级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初审名单,经辅导员签名,连同有关材料交二级学院综合办审核,综合办审核通过后交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资助小组审议,评议组长签字后,推荐名单在各自学院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和申请人填写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于 9 月 24 日前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经学校奖助学金 评审小组审定后,推选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2.按照教育部批复公告,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 学校将召开全校表彰大会,表彰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3.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评议细则,并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社会活动、遵守校纪校规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

4.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

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联系人:孙晓玲

联系电话:85898977



西安翻译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