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院大型活动的管理,保障活动现场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使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大型活动,是指由学院内部单位、部门和社团组织、承办的人数多、规模大的各类公共活动,如举办庆典、会议、演出、招聘、比赛等大型活动。
二、大型活动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主(承)办单位是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主办方领导为分院院长,安全负责人为院系负责人。保卫处作为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大型活动的主(承)办单位或部门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到相关部门进行大型活动会签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后,方可举行活动。
四、大型活动的主(承)办单位或部门要指派专人协助保卫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好活动安全保卫措施,并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工作。
五、遇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主(承)办单位或部门应积极与
保卫人员一道,果断处置,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和扩
大。
六、凡举办活动规模师生总数在500人以上必须上报审批,不申报或申报未获准的,一律禁止举办。擅自举办活动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主(承)办单位或部门及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本规定自2016年5月起实施,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此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主(承)办单位或部门,另一份上报学院保卫处。
此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附:西安翻译学院举办大型活动会签表。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审批表.doc
二〇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