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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学工部、武装部)工作职责 

学生处(学工部、武装部)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教育管理、资助服务、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校园文化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等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部门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四个科室。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导、组织、协调全校学生工作

指导、检查、监督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工作;负责制定与实施学生工作计划;为学生提供各种教育、指导和服务活动。

二、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开展对学生的入学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形势政策教育及其他日常教育。

三、负责全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全校辅导员(含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会同人力资源开发处和各二级学院做好专兼职辅导员的选聘、培训、培养、考核、晋升等的组织与管理。

四、指导、监督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完善与实施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接待学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投诉工作;督促学生自觉维护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及时处理校内的各类学生违纪行为,负责留校察看及以上学生处分材料的复核工作;抓好全校学生的学年鉴定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类奖助服务工作

负责学生评奖评优、表彰工作;负责国家、学校及有关社会团体(个人)奖学金、助学金的评比与发放,以及“绿色通道”、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的办理、审批与发放。

六、协同做好校园学生稳定安全工作

参与制定校园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校园各类群体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和组织上报工作,做好各个特殊敏感时期的校园学生稳定安全工作。

七、负责学生公寓教育管理与文化建设工作

以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为目标,制定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积极组织创建文明示范宿舍,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八、其他有关工作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老生接待、新生军训、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毕业生离校、义务征兵、士官直招、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