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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晨读晨练之星”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4-10-15   来源:   点击量:

西安翻译学院“晨读晨练之星”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弘扬“学在西译”良好学风,深入践行“读书、做人、变革、奋进”校训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晨读晨练之星”评选,并予以适当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专科在籍、在校大一、大二学生

二、评选办法

1.设立“晨读晨练月度之星”“晨读晨练年度之星”两个奖项。

2.“晨读晨练月度之星”的评选,每年3、4、5、6、9、10、11、12月份各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人数控制在本院学生人数的2%以内。

3.“晨读晨练月度之星”评选须符合以下条件:

(1)爱国爱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满勤参与当月晨读、晨练;

(3)影响和带领班级或宿舍其他同学早起晨练晨读;

(4)在晨读晨练形式上有可普及的创新做法;

(5)每月撰写并提交至少2篇具有原创性和反思性的读书笔记或读书(晨练)心得。

4.“晨读晨练年度之星”在“晨读晨练月度之星”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按照参评人数的5%的比例由二级学院评选。

5.“晨读晨练年度之星”评选须符合以下条件:

(1)评选年度内至少有3个月被评选为“晨读晨练月度之星”;

(2)评选年度内晨读、晨练出勤不少于120次。

三、评选程序

1.“晨读晨练月度之星”评选由各二级学院综合办负责,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负责监督审核,评选名单于次月5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晨读晨练年度之星”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二级学院综合办评审,二级学院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学生当年晨读、晨练出勤原始记录。评选名单按评选当年通知要求时间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奖励办法

1.每学期坚持晨读晨练35次及以上者,在校内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予以5%的加分;

2.每学期坚持晨读晨练65次及以上者,在校内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予以10%的加分;

3.获得“晨读晨练月度之星”荣誉的学生,各学院要在各自教学区内设表彰栏予以公开表扬,同时学校给予100元奖励,评选次月打入本人校园卡;

4.获得“晨读晨练年度之星”荣誉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学校给予1000元奖励,评选次月打入本人校园卡。

五、注意事项

1.学生晨读晨练申请评优评先加分时,应由所在学院综合办对学生晨读晨练参与情况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

2.评选中晨读、晨练参与量的确定,严格按照“我在校园”签到数据确定。

3.在满足出勤数量的基础上,各学院要充分结合学生实际表现进行评选。

4.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西安翻译学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