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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学生参加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3-10-10   来源:   点击量:

各位同学:

我校大学生参加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启动。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告知如下:

一、参保确认期: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

1、参保的学生需填写《西安翻译学院学生参加西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认单》。陕西省特殊人员(参保资助人员),可以选择学籍地或身份认定地参保,并按规定享受城乡医保待遇。陕西省外特殊人员若要在西安市参加城乡医保,个人缴费380元。

2、不参保的学生需填写《西安翻译学院学生不参加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意书》。学生自愿不参加城乡医保,在校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本人及家庭自行承担,同时提供在家参保缴费证明。

二、参保集中缴费期: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30日。

三、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正常人员380元;陕西省内特殊人员先行缴费380元,等待税务部门核实并缴费成功后,退还相应金额。

四、待遇享受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9月入学新生及未缴纳上一学年城乡医保的在校学生,在校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后,待遇享受期自2023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销金额与2024年共享最高支付限额。

五、参保要求:中国境内未缴纳2024年当地城乡医保费,并办理暂停当地城乡医保(陕西省内不用办理停保)。

六、不重复参保原则。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种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报销。

七、缴费方式:学校微信公众号、官网缴费平台。

请各位同学详细阅读上述内容和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如逾期未交纳医保费,在校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本人及家庭自行承担。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0日